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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1-03-26 00:13  

心理学部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新冠防指〔2020〕1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市教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心理学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学校、学部二级管理。学部成立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学部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对学部的招生进行指导,同时对学部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为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学部设立复试监督电话:022-23766140。

(二)学部复试专家小组

学部各个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040201

基础心理学

16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17

040203

应用心理学

17(含推免 2 人)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25(含推免 3 人)

045400

应用心理

(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方向)

12

045400

应用心理

(学校心理学方向)

16

045400

应用心理

(老年与特殊群体心理健康方向)

11

045400

应用心理(用户体验研究方向)

14

045400

应用心理(临床与心理咨询方向)

12

045400

应用心理

(认知神经科学与学生心理发展方向)

11

045400

应用心理

(学生语言能力发展与促进方向)

14

三、复试相关事宜

1、复试方式

遵照《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心理学部复试首选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选用钉钉视频会议平台作为备选复试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学信网APP”及钉钉视频会议平台(下载办法详见《考生须知》)。

2、复试比例

各专业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确定本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心理学部各专业均不接受校外调剂。

3、复试日期

3 月 30 日至 4 月 1 日,对进入复试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复试。

3 月 30 日上午:

应用心理(用户体验研究方向)、应用心理(临床与心理咨询方向)、应用心理(学校心理学方向)

3 月 30 日下午:

应用心理(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方向)、应用心理(老年与特殊群体心理健康方向)、应用心理(认知神经科学与学生心理发展方向)、应用心理(学生语言能力发展与促进方向)

3 月 31 日下午: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4 月 1 日上午:

心理健康教育

4、复试资格审查

心理学部在复试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于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务必在4月19日之前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内学历在教育部学信中心网站申请认证。境外学历尚无认证报告的,请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站申请认证),并将认证报告提交研招办。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在3月28日下午15:00前务必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照片;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照片;

(4)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照片(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初试准考证照片。

(6)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原件电子版材料作为补充材料。

2.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网络远程复试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还要提交如下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照片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原件照片。

(2)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原件照片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原件照片。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

(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照片。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5、复试评分及成绩

(1)复试内容由外国语能力考核、专业素养及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全部采用面试口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

(2)考生复试成绩=外国语考核成绩×30%+专业素养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3)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100/初试满分)×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录取原则

1.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仅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方向之间调剂)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

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领域)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续加试的办法。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6)提供虚假信息。

五、关于信息查询

录取相关信息会在心理学部网站及时发布。心理学部网址:http://psych.tjnu.edu.cn/

心理学部学科科研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2-23766143

六、关于体检

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1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七、关于费用

考生请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请按照报考学部的要求按时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其他事项

拟录取的考生从本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政审表,由政审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后,于4月15日前寄回。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学科科研研究生办公室,邮编300387。

其它未尽内容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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