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要求,为积极稳妥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校的工作要求,结合心理学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学校、学部二级管理。学部成立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学部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对学部的招生进行指导,同时对学部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为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学部设立复试监督电话:022-23766140(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学部复试专家小组
学部各个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方式
遵照《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心理学部复试首选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选用腾讯会议平台作为备选复试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学信网APP”及腾讯会议平台,复试过程中采取双机位。
2、复试比例
各专业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确定本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对于非专项计划,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领域或方向)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3、复试日期
4月3日至4月5日,对进入复试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复试。
4月3日上午:
应用心理(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方向)
应用心理(学校心理学方向)
应用心理(老年与特殊群体心理健康方向)
应用心理(用户体验研究与大数据方向)
4月4日上午:
应用心理(临床与心理咨询方向)
应用心理(认知神经科学与学生心理发展方向)
应用心理(学生语言能力发展与促进方向)
4月5日上午:
心理健康教育
基础心理学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实验心理学》和《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复试资格审查
心理学部在复试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在4月2日下午15:00前务必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如身份证丢失,应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原件电子版材料作为补充材料。
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网络远程复试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还要提交如下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照片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原件照片。
(2)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原件照片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原件照片。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原件照片。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照片。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四、调剂办法
心理学部各专业均不接受校外调剂。
五、录取原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 |
040201 |
基础心理学 |
16 |
040202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17(含推免2人) |
040203 |
应用心理学 |
16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25 |
045400 |
应用心理(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方向) |
12 |
045400 |
应用心理(学校心理学方向) |
22(含推免1人) |
045400 |
应用心理(老年与特殊群体心理健康方向) |
12 |
045400 |
应用心理(用户体验研究与大数据方向) |
15 |
045400 |
应用心理(临床与心理咨询方向) |
12 |
045400 |
应用心理(认知神经科学与学生心理发展方向) |
14 |
045400 |
应用心理(学生语言能力发展与促进方向) |
17 |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内容由外国语能力考核、专业素养及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全部采用面试口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
2.考生复试成绩=外国语考核成绩×30%+专业素养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3.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100/初试满分)×70%+复试总分(百分制)×3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录取规则
1.各专业(领域或方向)一志愿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领域)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学制、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心理学部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
六、关于信息查询
录取相关信息会在心理学部网站及时发布。
心理学部网址:http://psych.tjnu.edu.cn/
心理学部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2-23766143
七、关于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八、关于费用
考生请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请按照报考学部的要求按时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九、其他事项
拟录取的考生从本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政审表,由政审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后,于4月15日前寄回。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办公室,邮编300387。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其它未尽内容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