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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部本科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励评选办法
2023-09-14 08:08  

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励评选工作开始启动,按照《关于开展天津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和先进学生集体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学部共推荐6名本科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现就学部本科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励评选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报名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自主报名,开展资格审查;

2.由各班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按照推荐名额进行公开推荐,确定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部;

3.学部工作小组评审,工作分委员会审议后确定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推荐名额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推荐比例,结合学部实际,各班原则上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如确有表现突出的,可推荐2名。

、申报要求

1.申报同学为具有我校学籍,处于基本修业年限的大二、大三、大四年级本科生;

2.符合《天津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励评选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报送方式

申报参评同学请于9月17日早上9:00之前将1000字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奖励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心理学部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励申报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及佐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交到学部学工办(砺志楼F310),同时完成资格审查。

附件1:师大政发〔2011〕20号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励评选办法》的通知

附件2:心理学部2022-2023学年本科生奖励申报学生信息表

附件4: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奖励登记表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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