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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部本科生校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三好学生奖励评选办法
2023-09-14 08:11  

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励评选工作开始启动,按照《关于开展天津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和先进学生集体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学部本科生校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三好学生奖励评选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评选流程

1.由各班班主任按照推荐名额组织班级评议,确定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办。

2.学工办对上报结果进行复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分配名额

结合学校分配名额和学部各班级本科生人数,校级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三好学生分配名额具体如下:

班级

校级 三好学生

院级 优秀学生干部

院级

三好学生

2001

2

1

3

2002

4

4

5

2101

1

1

4

2102

1

1

3

2103

1

1

4

2201

2

1

3

2202

1

1

3

2203

2

1

3

2204

1

1

1

总数

15

12

29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学生为具有我校学籍,处于基本修业年限的大二、大三、大四年级本科生;

2.符合《天津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励评选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3.参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自主报名,班级评选可参考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班级推荐结果。三好学生评选按照各班级本年度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顺次递补。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优秀学生干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若在三好学生名单中,则三好学生顺次递补。

四、报送方式

各班请于9月25日中午12:00前将天津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励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1)及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奖励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学工办苏笛老师,评选过程及公示材料由各班保存。

附件1:师大政发〔2011〕20号关于印发《天津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励评选办法》的通知

附件1:天津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励评选结果汇总表

附件2: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奖励登记表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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