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天津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对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要求,结合我校今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在加强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地开展的基础上,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阶段考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现结合我学部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充分发挥和规范各招生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的作用,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监督和约束,严格责任追究;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确保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和规范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采取校、部二级管理。
(一)学校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心理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本学部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部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进行指导,同时对学部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计划招生人数
心理学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0人(含录取的直博生1人),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
生计划招生1人。四、复试原则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根据今年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情况, 非专项计划学术型博士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 60 分,专业
课成绩不低于60 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专业课成绩
不低于50 分。
在最低分数线基础上,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确定各类别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对合格生
源不足150%的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外国语能力考核、专业素养及实践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全部采用面试口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三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考生复试成绩=外国语能力考核成绩×30%+专业素养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40%。
六、录取原则及办法
(一)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部严格按照工作细则组织录取工作,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学部按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非专项计划学术型博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分别进行总分排序,按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七、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系统测试
6 月 8 日(周二)上午 9:00
(二)复试
6 月 9 日(周三)上午 8:30,学术型博士(非专项计划)
6月10日(周四)上午8:30,学术型博士(思政专项、少干计划)
八、拟录取
(一)将拟录取考生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 个工作日,未
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4.提供虚假信息。
(三)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部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培养协议、人事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应届生人事档案可于7月15日之前寄回到学部。定向就业协议书必须在6月18日前寄回我校研招办。
九、关于信息查询
录取相关信息会在研究生院和心理学部网站及时发布。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tjnu.edu.cn/招生信息栏目心理学部网址:http://psych.tjnu.edu.cn/
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电话:022-23766157
心理学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2-23766143
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