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转接是指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将党组织关系进行转接的一种调动形式。
每个党员都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参加组织活动、过组织生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党员身份、党性修养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员遵守党纪的内在要求,请大家务必重视、按要求转接组织关系。
1.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2.抓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3.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
1.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2)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在民营小企工作的,要依托楼宇、园区、商圈、市场或较大的企业,建设特色鲜明、功能聚焦的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站点)。现在非公企业、产业园区一般都有党群服务中心,在企业自身没有党组织的情况下,建议毕业生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企业所在街道、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便于就近参加党组织生活。
2.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联系家庭住址所在地党组织确定是否接收组织关系,确定的话询问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去处;
(2)联系有存放组织关系资格的人才中心等单位确定是否接收组织关系,确定的话询问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去处;
(3)联系父母所在单位组织确定是否接收组织关系,确定的话询问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去处。
3.已有就业意向、离校后三个月内可接收组织关系的
请向党委申请办理暂留组织关系手续,等待党委批复;如不具备暂留组织关系的条件,组织关系按要求及时转出。
4.工作变动较大,居住地不稳定
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常驻地或户口所在地,在工作变动期间,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在与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保持联系的同时,积极主动就近参与社区、园区党群服务中心各类党组织活动,过好多重组织生活。待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时,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5.国外留学情况
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党员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
(2)入学许可证(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
在国外期间与国内党组织保持联系的留学人员党员,本人回国后及时向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汇报在国(境)外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以及是否加入过外国国籍或取得过外国长期居住权等情况,党组织经过了解和讨论,认定其在国(境)外期间无损害党和国家利益行为、在我驻外使领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可以直接恢复组织生活。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6.考上研究生的
(1)可按照“已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转接组织关系;
(2)对于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由所在单位通过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系统内网进行转接。
2022年起全国范围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同时,还要进行网上转接,毕业生党员应当及时到去往党组织报到,去往党组织在网上接收后,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才算完成。
1.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生党员需提供接收党组织的全称,如“中共XX委员会”、“中共XX支部委员会”,由各基层党组织专职人员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组织关系转接,不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
2.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线下组织关系转接
(1)明确去向
毕业生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供相关转出相关信息,其中,尤其抬头和去处一定要准确无误。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要先与接收单位的党组织进行联系,问清楚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如何写、开往何处,抬头必须为有接收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全称。
(2)提出申请
毕业生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接组织关系申请。
(3)集中办理
各党支部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2022届毕业生党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学部党委审核无误后,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
(4)组织报到
党员本人要妥善保管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持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确保对方党组织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接收介绍信。
(5)邮寄回执
对方党组织成功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在介绍信下方的回执联上加盖党组织公章,将加盖党组织公章的介绍信回执通过适当方式(邮寄、快递或传真),返回学部党委。收到回执后,学部党委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回执信息,完成转接。寄出回执前请将回执拍照留底。
3.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因暑假的原因需要延长介绍信期限的,最长有效期为90天。
1.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需将党费交至转出的当年当月。
2.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员离校后超过6个月未反馈回执、未转出成功,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原所在院系级党组织联系、情节严重的,经党组织讨论可决定停止党籍,或按自动脱党予以除名,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您的党员材料已归入您的人事档案,如去往单位提出查档,可请对方直接与您的人事档案转往地联系。也可以联系原所在院系级党组织,提供与您入党信息相关的证明材料。
4.无故拒绝接收按照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的外来党员,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或反映。
党员同志们,你们肩负着强国的重任,满载着母校殷切的希望,无论你们走到哪里,党的各级组织都是你们温暖的家。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如遇到困难,请及时与学部辅导员或组织员老师联系,我们将努力为你们做好服务工作,尽力为大家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