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精神和天津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对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心理学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学校、学部二级管理。学部成立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学部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对学部的招生进行指导,同时对学部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为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学部设立复试监督电话:022-23766245
(二)学部复试专家小组
学部各个专业成立复试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 |
040201 |
基础心理学 |
13 |
040202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16(含推免1人) |
040203 |
应用心理学 |
15(含推免1人)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25(含推免3人) |
045400 |
应用心理 |
60(含推免2人) |
三、复试相关事宜
1、复试方式
遵照《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心理学部复试使用由学校统一选用的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首选复试平台,同时选用“Zoom”视频会议平台作为备选复试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学信网APP”及“Zoom”视频会议平台(下载办法详见《考生须知》)。
2、复试比例
各专业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确定本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复试日期
第一阶段:5月14日至5月15日,主要对各专业一志愿上线充足,且进入复试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复试。
5月14日上午九点: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5月15日上午九点:
心理健康教育、应用心理(临床与心理咨询方向)
第二阶段:5月20日至6月19日,主要对需要调剂的专业(应用心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学校心理学、老年与特殊群体心理健康、用户体验研究四个研究方向)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日期将根据学校工作统一安排及调剂的情况另行通知。
4、复试资格审查
心理学部在复试前通过研招网复试平台,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当天,再次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对于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考生务必在6月19日之前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内学历在教育部学信中心网站申请认证。境外学历尚无认证报告的,请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站申请认证),并将认证报告提交研招办。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在5月12日下午17:00前务必通过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照片;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照片;
(4)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照片(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初试准考证照片。
(6)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原件电子版材料作为补充材料。
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5月12日下午17:00前通过研招网复试平台还要提交如下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照片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原件照片。
(2)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原件照片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原件照片。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照片。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照片。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5、复试评分及成绩
(1)复试内容由外国语能力考核、专业素养及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全部采用面试口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
(2)考生复试成绩=外国语考核成绩×30%+专业素养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3)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100/初试满分)×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各专业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领域)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2.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6)提供虚假信息。
五、关于信息查询
录取相关信息会在研究生院和心理学部网站及时发布。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tjnu.edu.cn/招生信息栏目
心理学部网址:http://psych.tjnu.edu.cn/
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电话:022-23766157
心理学部学科科研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2-23766143
六、关于体检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到医院体检遇到的实际问题,拟录取考生体检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关于费用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研究生考试复试费收取标准,每名考生收取费用90元/人次。具体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拟录取的考生从本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政审表,由政审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后,于6月25日前寄回。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学科科研研究生办公室,邮编300387。
其它未尽内容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