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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心理学学科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1-20 11:19  

为确保心理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安全实施,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部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条要求。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有至少两位(其中必须有一名非本校专家)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学位学历条件

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202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在国(境)内就读且毕业时(2025年7月左右)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最迟须在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人员和在国(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三)科研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中一条即可)

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或英文通讯作者),在SCI、SSCI、A&HCI、EI、CSSCI源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或英文通讯作者),近三年在SCI、SSCI、A&HCI、EI、CSSCI源刊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

以上成果均要求与心理学专业相关。

(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CET-6≥425分;

2.IELTS≥6.0分;

3.TOEFL≥80分;

4.专业英语八级≥60分;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60);

6.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7.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且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二、非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名称

导师姓名

招生人数

录取类别

备注

基础心理学

汪 强

1

非定向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白学军

2

非定向


王敬欣

1

非定向


梁菲菲

1

非定向


应用心理学

杨海波

2

非定向


杨 丽

1

非定向


于 秒

1

非定向


若原培养方式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时,必须在提交“申请-考核”制报名材料时一并邮寄原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公函。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三、报名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考务费,标准为140元/人·次,报名考务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上报名结束时仍未成功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提前通知。

1.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24日-2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准确、完整),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生成报名号并成功缴费后下载《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打印《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职考生需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无须签署单位意见。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25年2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各项申请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通过EMS快递送(寄)至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砺志楼F区313,李老师收,邮编:300387,联系电话:022-23766143。信封上注明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材料-报考专业名称)。考虑假期邮寄接收会有延迟,建议考生尽早邮寄,以免耽误材料接收审核。

除邮寄纸质材料外,考生须于2025年2月26日前通过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tjnu.edu.cn/logon)提交申请材料(由于数据需要同步,一般在网报完成两天后方可提交)。按照材料清单要求编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并扫描成一个完整PDF文件上传。要求文件顺序条理清晰,材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边缘完整,亮度均匀。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报名材料明细表》(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导师);

2.《2025年天津师范大学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3.《思想政治情况表》;

4.《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考生签名处手写签名),须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材料:

(1)往届硕士生须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取得国外高校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本科、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

(2)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证明、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同时提交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书》;

10.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

11.科研工作介绍和自我评述(1000字左右);

1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科的研究兴趣和拟定研究方向(6000字左右);

13.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和单行本、专利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返还给申请人;SCI/SSCI索引文章,需提供检索报告)等;

14.其他证明材料。

(三)现场确认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进行现场确认,日期:2025年3月8日-14日(以报名结束后学部的通知为准)。考生本人持要求的报名材料到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办公室审核证件。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查验或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学生证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如有虚假、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2.应用心理博士专业学位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人事关系须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3.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请考生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核

考核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一)材料审核

学部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并给出材料审核成绩。学部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学部将再次全面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2.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

3.学部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一般采取面试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评价、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

(1)基本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成绩以考核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2)科研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对考生拟报考研究方向的专业基础理论、前沿问题和相关知识及研究能力进行考核。笔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3)面试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考生的外语沟通能力、科研思维、科研技能和信息处理能力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以考核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考核地点

科研素质考核和面试综合考核在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举行(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三)拟录取规则

非专项计划考生按照考生报考导师的不同,以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博连读考生与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一起参加考核、排名。

最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最终成绩=基本评价成绩+科研素质考核成绩+面试综合考核成绩。

五、时间安排

2025年3月8日-14日(具体安排请留意心理学部网站公告栏)

六、学习期限及学费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四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在学期间的培养要求参照学校和学部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单位代码:10065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考试、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三)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22-23766143

招生咨询邮箱:psylipeng@126.com

网址:http://psych.tjnu.edu.cn/

(二)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2-23766157 传真:022-23766158

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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