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心理学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安全实施,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部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一)、(二)、(三)、(四)条要求。
(二)学位学历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
2.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普通高等院校(含本专科)、高中(含中职中专)以及初中、小学从事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领域的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包含省(市)区(县)教育研究机构(含教研室)的教研员,不包含劳务派遣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普通高等院校从事心理学科、思政学科或其他学科教学的专职教师请报考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
3.具有5年及以上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截至2025年秋季学期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前),且本人现为工作单位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内正式在岗的教师或管理人员,以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为准。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申请人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三)科研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中一条即可)
1.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或英文通讯作者),在SCI、SSCI、A&HCI、EI、CSSCI源刊、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2.主持省部级及其以上政府常设性纵向科研项目1项;
3.获得省部级政府常设性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位)、二等奖(排名前2位)、三等奖(排名第1位);
4.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
以上成果均要求近五年取得,并需要与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相关。
(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CET-4≥425;
2.IELTS≥5.5分;
3.TOEFL≥70;
4.专业英语四级≥60;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
6.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7.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学年以上(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二、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名称 |
导师姓名 |
拟招生人数 |
045172 学生发展与教育 |
白学军 |
5 |
王敬欣 |
杨海波 |
吴捷 |
于秒 |
梁菲菲 |
赵子平 |
汪强 |
三、报名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考务费,标准为140元/人·次,报名考务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上报名结束时仍未成功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提前通知。
1.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24日-2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准确、完整),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生成报名号并成功缴费后下载《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打印《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职考生需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无须签署单位意见。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25年2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各项申请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通过EMS快递送(寄)至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砺志楼F区313,李老师收,邮编:300387,联系电话:022-23766143。信封上注明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材料-报考专业名称)。考虑假期邮寄接收会有延迟,建议考生尽早邮寄,以免耽误材料接收审核。
除邮寄纸质材料外,考生须于2025年2月26日前通过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tjnu.edu.cn/logon)提交申请材料(由于数据需要同步,一般在网报完成两天后方可提交)。按照材料清单要求编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明细表》,并扫描成一个完整PDF文件上传。要求文件顺序条理清晰,材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边缘完整,亮度均匀。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报名材料明细表》(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导师);
2.《2025年天津师范大学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3.《思想政治情况表》;
4.《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考生签名处手写签名),须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材料:
(1)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取得国外高校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本科、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
(3)本科、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打印件;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9.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书》;
10.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
11.科研工作介绍和自我评述(1000字左右);
1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科的研究兴趣和拟定研究方向(6000字左右);
13.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和单行本、专利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返还给申请人;SCI/SSCI索引文章,需提供检索报告)等;
14.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足5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原件。
报考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的须注明入职年月、所在部门、职务、职称、现从事的管理工作等内容,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15.《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16.其他证明材料。
(三)现场确认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进行现场确认,日期:2025年3月8日-14日(以报名结束后学部的通知为准)。考生本人持要求的报名材料到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办公室审核证件。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查验或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学生证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考核
考核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一)材料审核
学部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并给出材料审核成绩。学部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招生计划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学部将再次全面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2.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90元/人·次。
3.学部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一般采取面试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评价、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
(1)基本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成绩以考核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2)科研素质考核(满分100分)。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对考生拟报考研究方向的专业基础理论、前沿问题和相关知识及研究能力进行考核。笔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3)面试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考生的外语沟通能力、科研思维、科研技能和信息处理能力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以考核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考核地点
科研素质考核和面试综合考核在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举行(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三)拟录取规则
按照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最终成绩=基本评价成绩+科研素质考核成绩+面试综合考核成绩。
五、时间安排
2025年3月8日-14日(具体安排请留意心理学部网站公告栏)
六、学习期限及学费
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准学制为四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领域的学费标准为13000元/学年,总学费为52000元。在学期间的培养要求参照学校和学部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单位代码:10065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考试、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三)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22-23766143
招生咨询邮箱:psylipeng@126.com
网址:http://psych.tjnu.edu.cn/
(二)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2-23766157 传真:022-23766158
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2025年1月20日